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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增强群众幸福感

时间:2018-09-28 20:27:09    来源:中国新闻热线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9月23日和25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组长韩勇一行督导检查成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2018年9月26日 新浪网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扫黑除恶是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迫切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根本要求,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实际行动,只有对恶势力采取“零容忍”,有效铲除黑势力“保护伞”,人民群众才能够安心追求美好生活。

纪检监察干部要提升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紧盯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和工作推动不力问题。

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要强化责任意识,承担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加强对所管辖行业、领域的监管,不断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慎重研判问题性质,做到不枉不纵,确保依纪依法处理案件。要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上下更大功夫,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效果推动扫黑除恶深挖“保护伞”工作向纵深发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要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已经上升到事关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安全感等切身利益的重大政治任务的高度。纪检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更应把常修爱党之心、忠诚之心作为第一操守;要把牢思想“总开关”,坚持在党爱党、在党信党,坚定理想信念,常补精神之钙,明党员之责、修党员之身,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无论走到哪里,都不能忘记脚下的这条“群众路线”,始终“以百姓心为心”,与群众同甘共苦,当好群众的贴心人,把关系群众利益的实事办好,把群众关注的好事办实,以实际行动惠及于民、取信于民,从而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履行好对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立足职责定位,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坚决冲破“关系网”,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清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增强群众幸福感安全感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文/尔为轩)

       http://news.sina.com.cn/c/2018-09-26/doc-ifxeuwwr82349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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